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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兼职校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2018-08-31  

关于选聘兼职校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正值我校第五届校级教学督导换届之际,加之部分二级教学单位的调整,督导队伍发生了变化。为加强我校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规程》(〔2014〕16号)文件要求,学校除聘任部分退休教师为专职校级教学督导以外,将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在职的兼职校级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5年以上、原则上要求每周课时量不超过6课时的在岗教师。

(二)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熟悉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有一定群众威望。  

(四)有相关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或教研室工作经验。

(五)教师本人愿意参与校级教学督导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各教学单位二级教学督导组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1人)纳入校级教学督导成员。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推荐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效果好,热爱督导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兼职校级教学督导遴选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将依据各单位的推荐人员进行筛选,确定最终兼职校级教学督导人员。

(四)原则上各教学单位领导人员不建议推荐。

(五)请各教学单位将《贵州师范学院兼职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见附件)于9月3日下班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兼职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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