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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听课工作的通知
2019-04-2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 〕13号)文件的要求,为及时了解我校师范专业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促进师范类专业的教学改革。结合教学督导工作的安排,质评办将组织校级督导和校外专家对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进行集中听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4月25日-5月24日

二、听课对象

数学应用与数学专业所有课程。

三、听课原则

推门听课,保证过程公平、公正。

四、听课要求

(一)根据听课任务的安排,本次听课分为专业课、公共课两组。三人及以上听课教师为一组。

(二)听课教师佩戴好教学督导证,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室,选择恰当的座位入坐。

(三)各听课小组组长组织听课老师进行讨论,及时汇总与整理每个成员听课后意见或建议,形成评价意见。大组长完成本次听课专项报告。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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