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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拟接受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的通知
2020-10-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贵州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贵师院发〔2018〕23 号),结合学校认证工作实际,现已达到认证年限的各师范类专业进行校内认证申请评审。请各专业认真梳理建设成效对照认证指标达成情况,做好拟接受认证的申请,并按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信息楼1205)。认证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各师范类专业一级监测指标达成情况,认证建设成效等进行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学校所有达到认证年限的师范类专业(见附件1)

二、提交申请时间:10月26日前

三、需提交的认证申请材料:本专业的认证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清单(模板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设置时间及所获各级项目情况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模板)

    3.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清单(模板)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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