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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0-12-10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新设专业合格评估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0年我校将有四个本科专业接受本次新设专业评估工作。为确保本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应用生物科学专业、信用管理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见附件2

二、评估内容

新专业合格评估标准包括:专业建设、教学资源、教学过程、课外培养及培养效果等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29个观测点(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一)各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4)要求,按照评估标准对参评专业进行全面自查、自建,形成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对照《新设专业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清单》(见附件5)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支撑材料扫描归档。并于12月18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档报送到质评办进行审核。

(二)2020年12月25日,质评办将审核后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2020年12月27日前,质评办将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报送到教育厅。

四、评估要求

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学院做好此项评估工作。各相关学院及参评专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根据12月1日上午在907召开的新设专业合格评估启动会要求,认真组织本专业师生学习领会有关指标内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做好本专业的自评自建工作。确保通过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本科新设专业合格评估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新设专业合

       格评估的通知

 2.2020年新设专业合格评估参评学校及专业名单

 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合格评估指标(试行)

 4.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5.本科高校新设专业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清单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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