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实践教学运行质量、课程考试质量及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评估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须在519-23日完成实验教学运行质量自评及相关材料的准备。请各学院于 52343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质评办。质评办将于524-30日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另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基础课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的自评及相关材料的准备。质评办将于62-9日组织校内外专家集中进行评审。

    因部分学院未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通知中原定 511-23日开展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估工作推迟,待6月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时一并进行。

    以上评估的自评要求及相关材料准备,详见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建网站(http://pj.gznc.edu.cn/)下载专区《贵州师范学院2014实践教学运行质量评估、基础教学实验室及专业实验室评估方案》。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