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学校教学督导除开展常规督查工作外,拟定于9月10起对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具体内容如下:
1.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含支撑材料和具体数据分析)。
2.各学院(部、中心)上学期二级督导的工作总结,包括主要成绩经验、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含支撑材料和具体数据分析)。本学期二级督导工作计划。
3.各学院(部、中心)二级教学督导开展的常规工作(具体参考贵州师范学院校级督导检查各学院(部、中心)二级督导工作情况表附件)
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014
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