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贵师院发【2014】99号)要求,各学院应在第四教学周前将《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报表》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但因本学期初部分教师无学生评教成绩。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后,报请校领导批准,同意将此项工作顺延一周完成。

    请还未完成评价工作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于本周五( 2014919)下午4点前将《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论报表》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评价科 张雪梅 老师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4 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