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兼职校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正值我校第四届校级教学督导换届之际,为了加强我校校级教学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的作用,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规程》(〔2014〕16号)文件要求,学校除聘任部分退休教师做校级教学督导以外,将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在岗的兼职校级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5年以上、原则上要求每周课时量不超过6课时的在岗教师。
(二)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熟悉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有一定群众威望。
(四)有相关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或教研室工作经验。
(五)教师本人愿意参与校级教学督导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教师参加兼职校级教学督导遴选。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将依据各单位的推荐人员进行筛选,确定最终兼职校级教学督导。
(三)请各教学单位将《贵州师范学院兼职在岗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附件)于3月3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兼职在岗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