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内督导专家库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校内督导专家队伍建设,增强自评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建立我校督导专家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条件
(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
(二)原则上要求正高级职称(特殊专业除外)
(三)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熟悉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
(四)熟悉所从事专业的建设情况
二、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2-3名教师参加校内督导专家库成员遴选。(推荐人员的数量可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来推荐,推荐人员与推荐兼职校级教学督导不重复)
(二)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推荐人员,结合学科分布均衡的原则进行遴选,确定最后督导专家库成员。
(三)请各教学单位将《贵州师范学院校内督导专家推荐表》(附件)于3月3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15722107068)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