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领导干部听课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贵师院发〔20144号)规定(见附件),本学期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请还未报送领导干部听课表的学院和部门,于2016630日下午4点前将领导干部听课表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新办公大楼1206)。逾期未报送者,将视作未完成听课任务统计。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听课表(领导干部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