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优秀二级教学督导组评选
结果的公示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督导规程(试行)(贵师院发〔2014〕16号)》和《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二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专家组结合各学院(部、中心)二级教学督导组的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团队建设、现场汇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最后评选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等为2016年度优秀二级教学督导组。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五天,在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示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附件:《2016年度优秀二级教学督导组评选结果》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