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贵师院发〔2014〕4号)规定(见附件),本学期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还未报送领导干部听课表的学院和部门(含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所),请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4点前将领导干部听课表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信息楼12楼1206)。逾期未报送者,将视作未完成听课任务统计。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听课表(领导干部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