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贵师院发〔2014〕4号)规定,本学期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还未报送领导干部听课表的学院和相关部门,请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4点前将领导干部听课表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信息楼12楼1206)。逾期未报送者,将视作未完成听课任务统计。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听课表(领导干部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