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领导干部听课表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贵师院发〔2020〕47号)的文件规定,每学期第十六周结束后将《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报送质评办。还未报送领导干部听课表的学院和相关部门,请于2020年12月24日前将领导干部听课表报送到质评办监测科(信息楼1206)。逾期未报送者,将视作未完成听课任务统计。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