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落实《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 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要求,高质量做好数据采集与应用工作,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拟于10月11日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及分析应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及安排
本次培训以腾讯会议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
参会链接:
https://meeting. tencent. com/dw/ySUZdlnfxuWP;
密码:3177;
二维码: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各学院、部门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1.深化教育信息融合,促进数据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
2.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在评估、认证和质量监测预警工作中的应用;
3.2021年国家数据平台采集数据项修订及常见问题数据统计口径解读;
4.贯彻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
5.夯实数据质量:构建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与基础。
三、培训组织与要求
请各涉及学院、部门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与收看,通过培训加深对数据采集工作的理解,提高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切实以常态监测为抓手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并将收看情况于11月22日前反馈到质评办赵磊内网邮箱。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