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贵师院发〔2020〕47号)文件要求,各级领导须进入课堂听课。为更好完成此项工作,特提示如下:
1.校级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领导不少于4次;
2.教务处、学工部、教师工作部(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教育科学研究所、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正副职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7次;
3.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分管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7次;
4.领导干部每次听课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节课并认真、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听课结束后7天内,直接将听看课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教师;
5.还未完成听课任务的领导干部,请抓紧完成相关听课安排,并在本学期第十六周(6月17日)前将《贵州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送至质评办监测科(信息楼1206室)。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