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及发布工作,全面总结学校的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支撑数据),要重点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本科教育教学方式创新进行总结,并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内容及分工安排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概况、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策等九部分内容,共25项支撑数据,涵盖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各相关牵头单位和相关协助单位共同完成。各协助单位要完成本单位负责的相应内容的撰写及提供相关数据,并汇总到相应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整理协助单位撰写的材料,并完成整个一级标题相应内容的撰写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
各协助单位和牵头单位指定一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各牵头单位还要指派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质量报告撰写人,组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写作组,共同完成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和报告撰写人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质评办监测科(信息楼1206)。本科质量报告编制交流QQ群:324852939,请各单位负责质量报告的编制人员入群(申请入群请写明姓名与单位),方便工作的沟通与交流。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在全面总结上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撰写本学年教学质量报告,质量报告应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突出学院办学理念及办学特色,树立学校品牌形象。在客观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同时,要加强与去年的各类数据信息的比较研究,以此反映学校教学质量发展动态趋势。另外,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以本年度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为基础,加强数据在报告中的分析及运用,保质保量地完成报告撰写工作。
(二)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8.数据: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说明
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
2.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19-2020学年。
3.生师比的数据。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在校本科生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分专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人员。单名教师最多归属一个专业,参与多专业教学的教师不得在多专业中重复计算。对于按专业类招生或未将教师分到专业的学校专业,分专业生师比暂时按照所在专业类生师比计入。专业类生师比=专业类所有专业在校本科生数/专业类教师总数。
4.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数据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
5.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6.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两项数据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四、时间安排
1.11月20日前,各协助单位完成所负责内容的撰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并盖章后报送到相应的牵头单位。
2.11月27日前,各牵头单位完成所负责内容的撰写和支撑数据表(附件2),将材料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盖章)送至质评办监测科。
3.12月4日前,质评办汇总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含支撑数据表)初稿,并组织质量报告写作组成员集中修改。
4.12月11日前,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含支撑数据表)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报贵州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报宣传部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质量报告,发布期为1年。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编制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的任务分解表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